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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用期结束单位不承认?别慌,教你几招应对

发布时间:2026-01-14 16:10:54 阅读:230 次

小李在一家公司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,工作勤勤恳恳,结果第四个月第一天去上班,人事突然说:‘你这个岗位暂时不招人了,试用期不算正式入职。’小李当场愣住——活干了,工资也发了,怎么到头来单位不认账?

试用期结束却不承认,常见套路有哪些?

有些单位会在用工管理上打擦边球。比如口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,但从不签劳动合同;或者合同里写“试用合格后方可转正”,但转正标准模糊不清;更有甚者,试用期一到就换个说法让你走人。

其实,《劳动合同法》早就规定: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。也就是说,哪怕没签合同,只要开始上班、接受管理、领取报酬,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。

没签合同?照样能维权

很多人以为没签劳动合同就没法证明劳动关系,其实不是。只要你保留好以下证据,一样能站住脚:

  • 工资转账记录(微信、银行流水都算)
  • 考勤打卡截图或记录
  • 工作群聊天记录(尤其是安排任务的内容)
  • 工牌、工作邮件、项目文档署名等

这些材料拼在一起,基本就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曾有个案例,员工只靠钉钉打卡和主管微信对话,就在劳动仲裁中胜诉,单位被迫支付赔偿金。

试用期也不能随便辞退

有人觉得试用期想让谁走就让谁走,这是误区。法律规定,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证明员工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,而且要有明确的录用标准和考核依据。

比如招聘时写明“需熟练掌握Excel函数”,员工确实不会,经过培训仍达不到要求,这才叫不符合条件。但如果啥标准都没有,说你不合适就让你走,那属于违法解除。

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?

第一步先别吵,冷静收集证据。把工作期间的所有记录整理一遍,特别是能体现你持续提供劳动的内容。

第二步尝试沟通。可以发一条正式点的微信或邮件,比如:‘我在贵公司已连续工作三个月,期间完成XX项目,一直按要求出勤,请问何时办理转正手续?’这样留下书面痕迹。

如果对方继续推脱甚至让你离职,第三步就是申请劳动仲裁。带上身份证、证据材料和公司信息,去当地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。整个过程一般45天内会有结果,不收任何费用。

现实中,很多单位一听要仲裁,马上就坐下来谈补偿。毕竟打官司对他们来说也是麻烦事。

签合同要注意什么?

以后找工作,记得这几个关键点:

入职当天就该签劳动合同,最迟不超过一个月。超过一个月没签,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(从第二个月起算,最多11个月)。

合同里要写清岗位、薪资、工作地点、试用期限和转正条件。如果写着‘试用期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录用’这种模糊话术,一定要当面问清楚具体标准,并保留录音。

试用期也不是越长越好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到一年的,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;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不超过两个月;三年以上才有权约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内的试用期。

别被‘我们还在考察你’这种话唬住。只要你在岗干活,单位就得依法办事。真碰上不讲理的,法律才是你最大的底气。